各业务部门:
为了更好地保证进出口报关金额与收付外汇金额一致,及时、有效反映各业务部门货物报关、收付汇状况,督促尽快申报出口退税,方便业务开展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,从2012年10月15日起开始,领用所有报关委托书,请先通过网上申报后再向公司领取委托书。有关网上申报办法如下:
1. 登陆公司业务查询系统,点击委托书管理中对应的业务委托书申领,并输入业务基本信息。
2. 向海关报关取得报关单号码后,务请及时在公司业务查询系统中输入18位数码,数据输入无误后,隔天会在本系统内显示与电子口岸信息”匹配一致”提示。
请各业务部门按此通知,认真做好货物报关委托书申领工作。
特此通知!